2022年暨南大学“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n全日制外国留学生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1-12-20 信息来源: 暨南大学

暨南大学及华文学院简介

暨南大学1906年创办于南京,现位于中国广东省广州市,是中国第一所由政府创办的华侨学府,也是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教育部、广东省共建的“211工程”重点综合性大学。2015年6月,学校入选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9月,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目前,学校学科齐全,文理工医兼备,设有37个学院和研究生院、本科生院,有58个系,20个直属研究院(所);有本科专业9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4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24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1种;有博士后流动站19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暨南大学以面向港澳台、面向海外办学著称。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国际化特色突出,已同世界五大洲60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395家高等院校和文化、科研机构签订了学术交流合作协议。学校是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招生院校,在全球76个国家设立123个招生报名点。截至2020年3月,学校已有全日制学生39543人,其中本科生27487人,研究生12056人,来自112个不同国家和地区在校华侨、港澳台和外国留学生11902人。暨大毕业生深受海内外用人单位好评,就业率一直位居同类院校前列。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所在的华文学院是暨南大学面向海内外开展华文教育、汉语国际教育以及预科教育的专门学院。学院被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确定为中国第一批“华文教育基地”、“支持周边国家汉语教学重点院校”, 被国家教育部确定为“国家对外汉语教学基地”,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与学院共建“海外华语研究中心”;是国内最早设立“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高等院校之一,最早创设了中国首个“华文教育”专业,创立了中国首家“华文教育研究院”以及“应用语言学研究院”;现为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初、中、高级考点。学院也是中国政府奖学金、国家汉办孔子学院奖学金、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华文教育专业奖学金等各类来华留学奖学金的定点招生单位。

学院现有专职教师118人,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9名,硕士研究生导师48名,教授16人,副教授42人,讲师57人,拥有博士学位70人。教师的专业背景主要为汉语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文学文化、教育学、心理学、外语等,能充分满足汉语国际教育课程教学及实践教学需要。其中,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41人,其特点为:第一,面向汉语国际教育需要的科研扎实。学院设有华文教育研究院和应用语言学研究院,五年来获国家社科重大、重点、一般项目18项,省部级项目35项;发表核心期刊论文420篇,出版专著42部、教材18套,获奖成果17项。第二,对外汉语教材编写经验丰富,编有通用教材《中文》小学、初中、高中版,小学版全球发行5000多万册,为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上万所中文学校所采用,是全球发行量最大的汉语教材。国别教材有柬埔寨《华文》《华文写作》,澳大利亚高中《中文》等。面向来华留学生的教材有“新丝路系列核心教材”《华文》(初、中、高级)。面向师资培训的有《海外华文教师培训教程》一套3本等。第三,本学位点教师100%具有长期或短期海外进修或教学经验,每年定期派往23个国外教学点授课,或承担国家汉办、原国侨办任务,为“请进来”“走出去”短期师资培训班授课,并进行汉语国际教育和华文教育调研。第四,行业导师由国际汉语教学专家、富有经验的华文教育机构负责人、资深一线教师、岭南才艺代表人物担任,与专任教师的互补性强。    

截至2020年3月,我校已经在新加坡、英国、意大利、日本、印尼、泰国、阿联酋(迪拜)等国家设立了汉语国际教育专业非全日制硕士海外教学点,为所在国培养了200多位本土化汉语师资。

培养目标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是为支持国际汉语教育事业,适应汉语走向世界的发展大势,改革和完善汉语国际教育专门人才培养体系,培养符合世界汉语教学要求,能在国内外从事汉语作为第二语言/外语教学的专门人才而设立的专业学位。

申请资格

(一)身份条件

申请人须是非中国籍的其他国家公民,持有效外国护照,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学历与学位条件

1.应届或往届本科生申请硕士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主管部门承认学历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已获中国内地大学或海外及港澳台地区著名大学的本科毕业证或学士学位证。

2.同等学力考生申请硕士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即可。

须在获得高职高专学历或相当学位后具备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参加复试后,再加试两门本科核心综合课程。

(三)语言水平要求

1.应达到汉语水平考试新HSK5级180分及以上。

2.在中国大学获得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且授课语言为中文的,不需要提供HSK成绩单。

(四)其他事项

1.申请人的学业成绩、学术水平及语言能力等条件须达到所申请专业的入学要求。

2.申请人不能同时攻读两个及两个以上学历层次的专业或同一层次的两个专业,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暨南大学入学资格。

报考程序

(一)网上申请

1.春季入学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5日-12月12日。

2.秋季入学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月10日-5月22日。

3.报名网址: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jnu.edu.cn/)->网上报名录取系统->外国留学生研究生报名。

4.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人须准确填写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一经发现个人填报不实或虚假信息,取消报名资格。

(二)提交报名材料清单

1.暨南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系统自动生成)。

2.护照复印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明文件及公证件,须为中文或英文原件或公证件。持中国大学毕业证和学位证,须有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报告;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位的,须有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或中国驻外大使馆或同等法律效应的认证证明。

4.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须为中文或英文原件或公证件。

5.语言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6.两名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推荐信,须为中文或英文原件。

7.个人陈述,硕士800字左右,博士1500字左右,汉语授课的用中文撰写,英语授课的用英文撰写。内容应包括个人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学术研究成果、硕士或博士阶段的研究计划及毕业后的个人发展目标。

8.一本学士或硕士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应届生)。

9. 个人研究成果,已发表的学术文章目录及摘要,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如有请提供)。

★请在报名系统上传以上申请材料的电子文档,并按顺序编号整理上述材料的纸质版,于2021年12月13日(春季)/2022年5月23日(秋季)前递交或邮寄到报考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一经受理,恕不退回。

★递交或邮寄申请材料地址:中国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广园东路377号暨南大学华文学院,行政楼1楼110招生办公室 叶老师收,邮编510610。

★考生须准确填写网报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个人填报不实或虚假信息,考生将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学校组织专家审核考生申请材料,视情况需要,可要求申请者提供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一经发现申请材料不实,则取消申请资格。

(三)报名费

报名费均为500元/人。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名费,只完成网络报名,没有缴纳报名费的,本次报名无效。完成报名流程后,报名费不予退还。

招生录取方式

我校招收海外及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采取“申请审核制”。

即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提交学校规定的申请材料,材料审核合格者,可径直参加专业复试,学校择优录取,名额不限。

三、初审

2021年12月17日前(春季)/2022年5月27日前(秋季),学院组织各专业不少于5位专家对申请人的资格及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对语言能力、专业素质、研究潜力等方面综合审查,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

四、复试与录取

1.复试安排详见我校研招网与学院通知。

2.初审合格的考生凭《复试通知书》和报名费缴费凭证参加复试。

3.各专业不少于5位专家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语言能力、研究潜力等方面的综合考核。

4.复试以综合面试为主,可视需要,实行笔试。博士生的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每人不少于15分钟学术情况汇报;硕士生的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可视实际情况,采用视频面试。

5.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或硕士主干课程,考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6.学院以专业为单位,按初审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后得出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

7.研究生院对考生初审成绩、复试成绩、申请材料、思想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材料予以审核。

8.拟录取名单约在2021年12月下上中旬(春季)/2021年6月中下旬(秋季)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且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研究生院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详见我校研招网与学院通知。

五、学习方式和学制

1.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境外面授点研究生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

2.学制2年。

六、报到入学

新生凭暨南大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规定的日期入学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须事前向学院请假。未经请假、请假未获准或请假逾期超过两周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入学时,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学费、学制

学费:30000元/生/学年

八、住宿

华文学院为全日制研究生提供校内宿舍,收费标准约6000元/年,4人间。根据宿舍实际安排情况,收费标准会有适当调整。

九、毕业与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且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并达到毕业要求的中文水平等级(详见培养方案),可获得中国教育部认可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老师

电话:86-20-87206352

电邮:yeluandan@hwy.j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