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学位类别名称(代码):汉语国际教育硕士(0453)
一、专业特色
1.专业特色。具有扎实的办学基础和良好的社会声誉,在培养学生具备汉语语言和文化知识,培养具有熟练的以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技能、良好的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等方面具有鲜明特色,符合国际中文教师职业、国际中文教育事业要求。
二、师资队伍
2.人员规模。专任教师总人数不少于10人。其中,具备导师资格的不少于5人。每门核心课程至少由1名专任教师开设。
3.人员结构。45岁以下教师比例不低于1/5,获博士学位的比例不低于1/2,具有高级职称的比例不低于1/4,有1年及以上海外学习和工作经历(单次时长不少于3个月)的教师比例不低于3/5,其中有在国内外从事3年以上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工作经验的教师不少于1/2。
4.骨干教师。具有高级职称的骨干教师不少于5人,并具有完整培养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的经历,且均承担过面向国际中文教育实际需求的科研项目。
三、人才培养
5.课程与教学。依据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教指委指导性培养方案已制订了比较完整的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合理,课程大纲规范完备。开设的相关课程中,教学技能类的课程占专业课程的1/3以上,文化课程占专业课程的1/4以上,至少开设1门完整的跨文化交际类课程。至少1门以上的专业课程采用外语或双语教学。
6.培养质量。有一定数量的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毕业生从事汉语教学工作,且社会评价良好。相关学科曾获得至少1项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四、培养环境与条件
7.科研水平。专任教师近5年科研总经费人均不少于3万元,至少有2项省部级以上在研项目,省部级以上科研获奖项目不少于2项。
8.实践教学。有数量充足且稳定的供本专业学生开展实践教学或专业实习的基地。具有满足开展案例教学需要的空间和条件。行业兼职教师须实际参与教学与指导工作。
9.支撑条件。具有1个供本专业师生使用的配备有汉语教材、课堂实录等相关图书文献的资料室。至少有2个供本专业硕士生使用的微格教室。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助学金、生均培养经费、创新创业和学风建设等具有明确要求。建立有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管理制度、管理机构,有明确的管理职责和工作规范。
五、其他要求
10.其他要求。应具有留学生培养经验或承办过孔子学院。承担过国家公派中文教师或中文教师志愿者派出等国际中文教育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