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海外实习制度
2021-12-08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培养汉语国际教育所需人才,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要求,现就切实加强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汉硕生”)海外实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汉硕生海外实习工作

海外实习是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国际化”汉语国际教育专门人才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汉语教学能力、中华文化传播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的根本保证。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海外实习作为汉硕生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按照《全日制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要求,纳入学生培养计划和学分体系,根据《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实践指导性意见》,进一步落实汉硕生海外实习工作。

二、海外实习要紧密结合国际中文教育事业发展需要

各培养院校要结合国际中文教育需要,提前制定学生海外实习计划,加强学生实习前知识和技能的培养。在第一学年,除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之外,安排赴任国语言、国情和文化的课程学习,提高学生海外适应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海外实习成果与学生毕业论文紧密结合。海外实习期间所形成的有价值的调研报告、课程设计方案、教学案例等均可作为学生毕业论文的主要内容。

三、加强海外实习的组织实施工作

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将对汉硕生海外实习给予支持,优先从汉硕生中选拔志愿者赴外实习,把海外实习经历作为颁发国际中文教师证书的主要依据之一。各培养院校要积极组织汉硕生参与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志愿者预报名等相关工作。除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海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项目外,各培养院校可利用友好学校等渠道自行组织学生海外实习。

在学生海外实习期间,培养院校应与学生海外实习学校积极沟通,协商配备当地实习指导教师。培养院校须为每位海外实习学生指定国内指导教师,定期与学生联系,进行指导。在实习学生较为集中的地区,可选派管理教师负责学生管理和指导。如需在国外期间举行论文开题、答辩,培养院校可派遣教师赴外开题、答辩,也可通过视频方式进行开题、答辩。

汉硕生海外实习结束后,各培养院校要根据《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实践指导性意见(试行)》要求,及时对海外实习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对学生的实习时数、记录、教案、总结等进行检查,总结学生的海外实习经验,改进本校汉硕生培养方案,提高培养水平。

各培养院校应根据本制度,制订本单位实习管理规定。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海外实习管理细则(试行).pdf


全国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

(二〇二一年十月修订)